为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民族教育发展,按照《关于检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宁人常办【2017】44号)要求,6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宗外侨工委主任杨勇带队,在自治区教育厅副巡视员石丽文陪同,到同心县检查贯彻实施条例情况。
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到丁塘中心小学、豫海回民中学对各校民族教育条例的制度配套、工作机制及运行,重点扶持、优先发展、大力推进民族教育等工作,民族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加强学校管理工作,民族教育方面的经费保障、校舍建设、师资配置及培训,“百标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意见建议等五项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2014年同心县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县委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近年来,同心县认真贯彻条例的相关规定,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不断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理论学习,深入培育广大师生各民族大团结、共同繁荣的国家意识和民族精神。民族团结进步成为同心最靓丽的名片。
通过实地调查和深入研究,执法检查组认为,同心县民族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有些方面走到了西部乃至全国前列,但仍存在专业人才短缺、学前教育师资力量不足及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并希望同心县一如既往地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工作抓紧抓好,为同心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