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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区中小学生“宪法在我心中”法治手抄报大赛的通知

2014年12月19日 10:09:43 访问量:1691 作者:李光林

同 心县 教 育 局

 

关于组织参加全区中小学生“宪法在我心中”法治手抄报大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乡镇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发挥法治文化育人的重要功能,引导和鼓励青少年通过创作法治手抄报巩固和提高对宪法知识学习运用的成效,自治区将举办全区中小学生“宪法在我心中”法治手抄报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参赛作品要以“宪法在我心中”为主题,要求学生联系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以图文并茂的手抄报形式,展现成长过程中所见所闻的宪法知识和学法感想。

二、活动时间

2014124日,在各媒体发布大赛消息,面向全区中小学生征集作品;20154月,评审参赛作品,揭晓大赛结果。20155月起在《小龙人学习报》上陆续刊登大赛名单及获奖作品。

三、参赛范围

大赛分为中学生组和小学生组,凡全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均可参赛。

四、作品规格

手抄报纸张规格统一用A3硬卡纸,须用手工绘制完成,不得使用计算机相关软件进行排版、打印。

五、评比与奖励

大赛按中学组、小学组共设立一等奖30名(中、小学生各15名)、二等奖70名(中、小学生各35名)、三等奖200名(中、小学生各100名),优秀指导老师100名,优秀组织奖20名。

主办单位将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在《小龙人学习报》上制作专版刊登获奖作品。

六、组织机构

全区中小学生“宪法在我心中”法治手抄报大赛由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主办,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委托小龙人学习报社具体承办。

七、注意事项

(一)作品正面不留个人信息,参赛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可复制),并将报名表复印件贴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于2015330日(以邮戳为准)前,将报名表与参赛作品一并寄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大厦10楼小龙人学习报社,邮编:750001

(二)大赛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不退还参赛作品,获奖作品及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三)活动通知及进展、获奖名单、奖品证书领取办法等信息将通过宁夏法治网(****)、小龙人学习报及其官方网站(****)上随时发布,参赛者可关注了解有关情况。

八、 活动要求

举办全区中小学生“宪法在我心中”法治手抄报大赛是弘扬宪法精神,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广大中小学生广泛参与,将参赛活动作为中小学生寒假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安排下去,充分调动学生创作提交优秀作品的积极性。同时,各校要以大赛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培育法治信仰。

参赛作品由各中小学校负责统一寄送或由个人直接寄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作品报送和获奖情况,在各参赛中小学校中评选优秀组织单位。

联系电话:****

附件:全区中小学生“宪法在我心中”法治手抄报大赛报名表

同心县教育局

20141216

 

附件:

全区中小学生“宪法在我心中”

法治手抄报大赛报名表

 

               县(区)          学校:                  

 

 

 

 

  

 

 

        年级        

指导老师

 

 

编辑:李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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