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中小学(园):
2011年国庆节即将到来。为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确保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要把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学校内部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所管辖的重点防范部位,认真组织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针对薄弱环节要及时制订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防意识
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广播站、展板、安全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节前,各学校要对师生员工普遍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特别要加强学生防火、防人身侵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意识教育,提升广大师生自我防护能力,防止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强化加班教职工的安全意识,离开宿舍和办公室务必关水断电,锁好门窗,确保安全;要强化师生防火意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宿舍、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私拉乱接电源,不使用伪劣电器;不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违章用电器具;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共同重视学生校外活动安全工作。
三、全面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各校要结合开学初安全检查自查情况,节日放假前,各学校还要针对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尤其要重视和加强对集体宿舍(学生和教职工)、食堂、实验室、机房、多媒体教室、财会室、化学危险品仓库、锅炉房、出租房(尤其是商业用房)和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逐一检查,不留死角、不流于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上报的同时制定临时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严防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校园管理,落实安全规章
节日期间,各学校门卫值班人员更应负起安全责任,严格管理,按章办事,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各学校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值班安排表务必于9月30日前上报教育局(值班安排表时间从10月1日至10月18日,安排表必须详细注明值班人员和联系方式),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各校要在“十一”长假期间,妥善安排好创强建档工作,教育局创强工作督查小组履行好督查指导职责,确保档案规范准确。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安全问题,妥善处理,及时报告,做好交接班。要加大夜间巡逻力度,重点部位重点巡查,切实保障校园财产安全。学校校长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每天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昼夜有一名专职值班人员值班,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能及时进行处理。同时,要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对重要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相关预案,组织救援。
五、做好矛盾排查,切实维护稳定
各学校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群众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认真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做好重点人员和上访老户的稳控工作。对一些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疏导、化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防止引发突发性群体事件,对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言行要及时制止和教育,及时化解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避免事态扩大,努力维护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