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2013年,我县教育督导工作总的思路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同心县“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为契机,以建立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协调”的行政管理体系为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抓手,坚持监督、指导和服务并重,紧紧围绕教育局2013年的重点工作及“教育内涵发展活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为实现同心教育“内涵发展和均衡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义务教育法》,为依法督导奠定坚实的政策和法律基础。加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教育督导条例》以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确保督导有据,有章可循。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转变工作职能,强化工作效率,提高教育督导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2.大力推行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1]112号)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3.继续开展以“普高”核心指标完成情况为重要内容的专项督导检查,建立“普高”复查机制,巩固和提高基本普及高中阶段工作成果,促进基础教育健康、持续和均衡发展。
4.认真做好教学常规管理、学校文化建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校安工程项目和薄弱学校改造的随访督导。
5.认真抓好教育“热点”、“难点”的督查,积极开展相关随机教育督导调研工作。对常规管理混乱的学校(幼儿园)、教学质量滑坡、师德师风较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幼儿园)进行联合集中督导。
6.认真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和推进素质教育的综合督导工作。
7.认真做好阳光体育活动开展的专项督导工作。
8.继续抓好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小学阶段突出综合素质优化工作,初中阶段突出综合素质测评与考试工作,高中阶段突出学业水平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9.做好督导整改和督导回访工作。针对相关学校在各种形式的督导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督导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的措施和效果认真组织回访,并将督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提高教育督导的公信度和执行力。
10.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细则,会同有关股室对教育局与各学校签订的各项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过程性督导。定期对全县中小学校开展质量监测和教育教学督导评估,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校长任期目标和学校文明创建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措施
1.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随机督导相结合。围绕全县教育工作重点难点,坚持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导评估,每所学校全年至少接受一次随机督导,加强跟踪督查,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落实。
2.坚持学校规范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在教育督导实施过程中,既要注重对学校规范性评估,又要鼓励学校个性发展,特色发展,促进不同层次学校办学水平整体发展。
3.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提升督学专业素质。建立我县督学聘任制度,选聘一批素质高、业务精的督学队伍。有计划地对县督学进行全员培训,完善“责任督学”、“督导回访”、“督学听课”、督导调研和“督导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自评,政府督评,社会参评”的开放督导机制。
4.强化信息反馈,发挥督导功能。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加强经验交流,推介学校成功做法与成熟经验,对办学行为不规范,社会反映较差的学校和个人大胆曝光,充分发挥督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