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禁毒文化长廊和学生与家长签订禁毒目标责任书的紧急通知
各中心学校、乡镇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禁毒工作会议和全县推进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会议精神,推进我县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夯实青少年小手拉大手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根据全县《深入推进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同县委办〔2014〕124号)、《同心县教育系统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3年-2016年)》(同教发〔2014〕009号)和《同心县教育系统开展“小手拉大手”
禁毒教育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同教发〔2013〕241号)文件要求,请各校务必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禁毒文化长廊建设工作。除2014年建设的19所学校外,各中心学校所辖完小(含第五中学、豫海初级中学、南安实验小学)一律建设禁毒文化长廊。各校务必于
二、签订禁毒目标责任书。学校自行制定禁毒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内容包括毒品知识、毒品的危害性及禁毒案例等。禁毒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经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后,学校存档一份。此项工作务必于
附:禁毒文化长廊样板
同心县教育局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