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县教育局局长丁文关于新《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了解县教育局在执行《预算法》过程中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全面检查教育系统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法》学习宣传等情况。执法检查组成员分别对教育局近几年的财务预算、申报、决算相关档案进行了认真查看。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自成对县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县教育局预算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预算比较规范,程序到位。希望教育局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教育局属于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在具体实施中,将所辖的各中心学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局属事业单位设立为42个二级会计单位,同时,将12所中心学校下辖的学校、幼儿园设立为121个三级报账单位,在教育局内部形成了自下而上的三级预算级次,统一了预算管理体制,制定出台了《同心县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同心县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教育局对项目建设招投标和教学设备采购以及500元以上开支,全部提交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要求各二级会计单位300元以上开支全部提交校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规范理财程序,切实做到民主、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