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做好我县2016年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审查暨面试(综合考核)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审查暨面试(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6]13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把资格审查贯彻于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
(三)实施阳光操作,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格审查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和监督。
二、资格审查暨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丁 文 县教育局局长
马建堂 县监察局局长
马秉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文明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马 顺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马应才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马建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
金 戈 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占银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韩 辉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陈连刚 县教育局考试中心主任
白明江 县教育局纪委副书记
李光林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杨献艺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马学锋 县师资培训中心主任
马 栋 县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丁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秉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特岗教师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丁 文 县教育局局长
马建堂 县监察局局长
马秉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马应才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金 戈 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占银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白明江 县教育局纪工委书记
李光林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杨献艺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马 栋 县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资格审查现场总负责:白明江 杨献艺
1.报到
马慧霞(2) 马慧艳(3、4)
2.中学国家特岗、小学国家特岗英语、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特教资格审核小组(75人):
马玲芝 丁佳芬
3.小学国家特岗语文、数学资格审核小组(70人):
杨 挺 丁海燕
4.小学地方特岗资格审核小组(20人):
白明江 马斌文 周 旭 杨玉玲 马 栋
5.资格复审、材料收集、发放面试通知书:
杨军义 韩春霞
(二)时间:定于7月28日上午8:30至下午6:30。
(三)地点: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四)资格审核对象: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2016年招聘特岗教师同心县进入资格审查暨面试人员。
(五)7月25-26日由教育局负责电话通知报考本县考生本人按时到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分两组,每两人一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并做好通知记录。同时在教育局信息平台给每位考生发布资格审查信息),并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教育网发布资格审核公告。
(六)审查方法
教育局、人社局会同纪检监察、编办、财政等部门组成3个资格审核小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规定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内,依据《招聘简章》对报考本县职位考生身体有无残疾和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有关证件是否齐全、真实情况进行逐一审查。
(七)审查内容
对照《招聘简章》要求,审查考生的身份证(尤其是涉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支教人员服务证书及证明材料、户籍证、聘用等有关手续。资格审查中没有毕业证一律视为不合格,对有疑义的毕业证书,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幼师资格证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
1.国家“特岗计划”
审查身份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审查毕业证:初中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小学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审查教师资格证:应往届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原则上相同或相近。
2.地方特岗计划(小学教师)
(1)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科人员。审查身份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审查教师资格证: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审查户口簿:宁夏户籍;审查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定向招聘支教人员。审查身份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审查教师资格证: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审查户口簿:宁夏户籍;审查毕业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宁夏参加过支教并于2016年4月15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类人员。一是参加过“三支一扶”中支教人员,(含展期服务人员);二是宁人发[2005]120号文件批复的人员;三是志愿服务山区八县及红寺堡开发区支教的高校毕业生。
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人员服务证书及证明材料审验:对支教人员服务期满已领取《服务证》的,依据实施单位发放的服务证书进行审查;对服务期满没有发放服务证书的审查,依据支教单位及其市、县(区)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有疑点的证件(证明材料),可联系自治区有关部门甄别。
(3)定向招聘聘用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宁夏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10年12月31日前在公办学校在岗任教,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Α.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在同心县公办学校连续任教3年(聘用学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连续3年工资原件、复印件及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任教证明材料);
Β.2010年12月31日前在同心县公办学校累计任教满5年(聘用学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累计5年工资原件、复印件及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任教证明材料)。
同时身份证还须审验编号、民族、相片是否与准考证、报名信息表上一致;资格审查中没有毕业证的一律视为不合格,对有疑点的毕业证等证件(含证明材料)可组织人员在网上进行验证或联系自治区有关部门甄别。
以上证件在审查的同时考生须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审核人签字、盖章)在资格复审后会同资格审查人员名册一同上报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资格审查中,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六)资格审查要求
各岗位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审核工作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关系到每个考生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大局,具体承办人员,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责任一追到底的原则,确保报考本县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万无一失。
报考者没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没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或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后果自负
同心县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审查暨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