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宁发〔2008〕73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县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建立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教育文化体育局、财政局、卫生局、团县委、县妇女联合会等单位组成,教育文化体育局为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文化体育局,王国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联席会议制度的日常事务。
二、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全县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研究制定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开展“全县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协调抓好落实;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
四、职责分工
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制定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发展规划,抓好落实;财政局负责研究建立社会和学校体育卫生事业及体育卫生设施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体育卫生经费足额到位;卫生局负责将学校卫生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监督和指导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团县委、妇女联合会负责联系家庭和社会共同加强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积极开展工作。准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