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促进全县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区民办学校(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17〕95号)文件要求,2018年3月22日至30日,县教育局联合工商局、消防大队和各乡镇中心学校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31所民办幼儿园工作进行年度检查。
此次年度检查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县民办幼儿园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和办学效益等六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采取进园、进班、深入食堂实地查看,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听取汇报,与教师、幼儿沟通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幼儿园办园具体情况。此次检查实行打分制,细化幼儿园在组织管理、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师资队伍、财务管理、食品 安全、校园安全及消防安全等八个方面内容,逐项衡量,逐条打分。并依据各民办幼儿园前期上报的自查报告和年检审核表,严格对照检查,认真梳理问题,填写检查记录,对幼儿园存在的问题一一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按时整改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