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同心县第二中学】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汇报

【同心县第二中学】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汇报

2014年11月20日 09:23:57 访问量:657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规范我校的教育管理,提高同心二中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同心二中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活动。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本着“两手抓”“两不误”的学习原则,组织本学校全体教职工进行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现将有关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虽然我校党支部书记马荃同志出国学习,但是我校民主人士买义国校长仍然组织全校教职工积极学习。作为校长充分认识到了当前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开放进入攻坚和深水区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校长积极组织广大党员与学校中层领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使他们明白依法执教不仅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而且关系到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提高。因此,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文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全校召开教职员工的学习动员大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二、抓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同心二中党组织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党员的民主生活会带头认真学习,带头广泛宣讲,带头学以致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形成高潮,并不断引向深入。

(一)带头认真学习。我校党组织利用党员的民主生活会时间组织集体学习,原原本本地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以及人民日报社论。组织全体教师职工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行政法规。学校领导及中层利用学校行政会议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学校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教师的学习。

(二)带头广泛宣讲。学校领导及中层既是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组织者,也是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者。在深入领会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通过行政会、教研组会和周例会、班级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面对面地宣讲。要充分利用政治课讲堂学校局域网等载体和平台,深入学校课堂,广泛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广大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三)带头学以致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研究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等重大问题。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要以钉钉子精神,继续做好作风整改工作,继续做好教育创新发展工作,继续保持校园和谐稳定工作。

三、全员学习,具体要求,认真总结

    由于周四、周五我校全体班主任与校领导,经教育局批准赴吴忠与灵武观摩学习,我校教师利用星期天给学生补课,1116日下午,同心二中党支部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对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好四中全会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做了外出学习经验交流与总结。推动学习活动不断向全校广大师生拓展

会上,买校长组织学习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的通知》(同教党发[2014]120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给教研组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党员起好示范带头作用,带动教师学习,抄笔记、写体会、转作风,有效推动教育教学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做好本次学习的总结,坚持依法执教,学习灵武与吴忠兄弟学校的精细化管理,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同时希望广大教师,群策群力,办出我校的特色。

 

 

 

 

                                同心二中党支部
                         2014 11 16

 

编辑:李光林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同心县教育局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同心县教育局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