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 心 县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铁路安全伴我行”主题征文、绘画、手抄报、手工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乡镇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
为全面宣传《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普及铁路安全常识,强化广大中小学生爱路护路意识和“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铁路运营环境,确保铁路沿线社会治安稳定和运输安全畅通,教育局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以“铁路安全伴我行”为主题的绘画、征文、手抄报和手工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铁路安全伴我行”主题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利用征文、绘画、手抄报、手工作品等形式,寓教于乐,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深入宣传爱路护路知识和法律常识,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爱路护路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全社会形成“知路、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铁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和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作品征集
在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中征集作品,按小学组和中学组分别评选和上报。
三、作品内容
以“铁路安全伴我行”为主题,反映铁路运输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展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在维护铁路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中取得的主要成就;针贬翻越铁路围墙、护栏进入铁路站区玩耍,在铁道上放置障碍物,破坏铁路车辆和设施设备,用石头击打列车等不良行为;展现广大师生爱路护路、遵章守纪、自觉维护铁路安全的感人事迹和良好精神风貌。
四、作品要求
(一)征文作品。体裁不限,记叙文、议论文、散文、诗歌、小说均可。文章标题自拟,小学组不少于600字,中学组不少于1000字(不含诗歌)。
(二)绘画作品。作品尺寸不限,国画、水墨画、水彩画、油画、素描、漫画等均可。
(三)手抄报作品。纸张大小以8开(259×367mm)及以上为宜。版面新颖美观,字体整齐大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图文并茂,书写正确。
(四)手工制作。紧扣爱路护路主题,构思新颖,制作精巧,选材独特,造型逼真。贴近学习和生活实际,有一定的创造性和观赏性。
五、时间安排
2014年6月3日至9月25日
(一)部署阶段(6月3日至6月30日)。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层层进行动员,使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活动的意义、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
(二)创作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各学校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开展作品创作,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创作任务。征文、绘画、手抄报作品要求一人独立完成,手工制作可多人联合创作完成。
(三)选报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作品创作完成后,各校于9月20日前上报至教育局文体股。
(四)评选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六、表彰奖励
教育局对各校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全部上报自治区教育厅,由自治区教育厅、团委、铁路护路办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作品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自治区护路办拟在10月份举办作品展,展示优秀作品,并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获奖作品汇编成册,将优秀作品推荐至有关媒体杂志刊发。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生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安全防护教育工作,把开展此次活动作为推进铁路护路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校园安全和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专人负责,抓好落实,确保此项活动取得成功。
(二)广泛动员,扩大宣传。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安排好本校的作品创作征集,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做好征集作品的汇总报送和本校相关活动组织情况总结工作。
(三)加强配合,确保质量。此次活动由教育局组织开展,学校各部门加强协作,结合当地实际,确保活动实际效果。同时,按照作品内容和要求,对征集到的作品严格把关,层层展评,认真筛选,优中选优,向教育局选报优秀作品,确保作品质量。
(四)立足长远,注重实效。开展“铁路安全伴我行”主题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旨在把学生参与创作的过程变为自我教育、自我展示、自我提高的过程,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儿童增强爱路护路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各学校要立足长远,把对广大中小学生儿童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常抓常新,不断推动全区铁路护路文化建设健康发展。
附件:全区“铁路安全伴我行”主题征文、绘画、手抄
报、手工作品推荐表
同心县教育局
2014年6月3日
附件
全区“铁路安全伴我行”主题征文、绘画、
手抄报、手工作品推荐表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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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形式 |
□征文 □绘画 □手抄报 □手工制作 (请在“□”中打勾) | ||||||||
作 者 信 息 |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所在学校(单位)/班级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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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 老 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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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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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意图及其它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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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自治 区审批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创作意图及其它说明中若内容较多,可另附纸张。 2.此表复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