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规范我乡教育管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根据《中共同心县教育局委员会文件》同教党发〔2014〕120号文件精神,中心学校研究制订了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安排,现将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中心学校召开班子成员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同心县教育局委员会文件》同教党发〔2014〕120号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制订了学习安排,确定了学习内容,并且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内容。
二、广泛学习、掀起高潮
为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我校于11月13日下午组织全乡教职工在中心学校会议室,进行专题学习。会上,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罗玉贤传达了学习要求,明确了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意义,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两个部分的内容。就学习方法对全体教职工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我乡实际,分3个片区进行组织学习,即中心小学(新建、海棠湖),汪家塬小学,回民小学。中心学校将学习材料共享到校园QQ群,供教职工学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会上教师代表阐述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感悟,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强调,要充分利用好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班队会活动,大力营造学习氛围,掀起学习高潮。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增强教师责任意识,将学习活动落实到每一节课,每一次教研活动,以实际行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发展。我校将此项学习活动纳入绩效考核和年终考核,作为教师个人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的体会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重视,把教育工作提到了更高的一个高度,增强了教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张家塬乡中心学校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