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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教育系统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2012年04月16日 15:24:20 访问量:285
同心县教育系统
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各中心学校、乡镇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各幼儿园(含民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全区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同志讲话精神,结合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齐同生同志讲话精神及有关教育纠风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纠风工作成果,提高教育系统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现提出2012年教育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我县教育系统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注民生为主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收费、学生课业负担、招生、机关作风、师德师风等问题为重点,切实推进教育系统纠风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1、强化教育收费治理工作。加强对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或违规推荐使用教辅材料、购买学生保险。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校服招标采购的相关程序。清理和规范幼儿园代办服务项目,严禁幼儿园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建园费、赞助费等费用。严格执行高中阶段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高中阶段违反“三限”政策规定招收“择校生”或者违反规定向“择校生”收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或违规推荐使用教辅材料、购买学生保险,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校服招标采购的相关程序。
2、继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幼儿园严禁违规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各类“重点班”、“快慢班”、“提高班”和“实验班”,切实推进教育公平。普通高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社会办学机构举办面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不得将教育教学设施出租给校外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学生收费的辅导培训班。规范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为,严禁中小学校与非学历教育机构、在职教师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3、注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厅关于规范教师行为“十不准”。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注重培育先进典型,严格考核考评管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抓好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意见的贯彻实施,把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完善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加强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教育管理和监督。严禁中小学校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家教活动。
(二)加强政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1、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解决和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软”等现象,依照自治区“三个问责办法”和“一个暂行规定”,对以下突出行为适时启动问责程序: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守摊子,不思进取、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只要组织放手、不要组织监督的行为;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行政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公车私用、公物私用等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
2、强化各类教育资金监管。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学校财务状况和经济责任人执行财经纪律相关规定情况的审计;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和各类学生资助款、奖学金、助学金的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肃查处“小金库”。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规定和项目建设招投标规定,不断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工程招标等方面的违规行为。严禁未经立项的工程建设开工和擅自变更工程项目设计、扩大工程建设规模的行为发生。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制。
4、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和择校生“三限”政策等招考程序规定,公开招考信息。加强对县内中小学各类教育考试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全县教育系统纠风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单位(学校、幼儿园)一定要站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站在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站在依法治教、依法从教的高度,深刻认识教育系统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研究和探索符合新形势、新情况和教育实际的纠风工作新途径,做到“决心不变,力度不减”。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意见,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切实解决好教育系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问题。
(二)明确要求,加强管理,扎实推进工作作风。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构。要加强制度化管理,继续落实好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和要求,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加大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力度,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教育改革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通过政务、校务、财务的公开,规范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办学行为。
(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局机关和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以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为工作目标,积极配合、上下联动,共同形成合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树立教育系统良好行业形象,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贡献。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委书记和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管理岗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同心县教育系统纠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纪委,纪检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纠风工作领导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纠风工作原则,根据教育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和要求,对照任务、有效作为,层层抓好落实,做好治理工作,确保今年教育系统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取得实效。各学校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履行好纠风工作职责。集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作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整改方案于4月18日前上报教育系统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底同心县纠风办会同教育局将通过全面检查、抽查、暗访、评议等形式对全系统纠风工作进行彻底排查。
(五)、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全面提高参与意识。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发动教职员工,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员工关心、支持和参与纠风工作的积极性;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扎实的工作,使广大干部教师在纠风评议中被触动、受教育、强素质,自觉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
   
(六)、联系实际,拓展渠道,增强工作成效。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的中心工作,通过纠风评议工作提高素质、规范行为、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风清气正活动相结合。深入持久地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全面提高教师素质,通过多种途径引导教师把风清气正要求内化为师德师风的主观价值追求,自觉践行好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地教育发展环境。二是与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相结合。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县的成果,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地发生,树立教育收费示范县的良好形象。三是与深化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民主建设相结合。实施校务公开,强化学校的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与提升教育质量相结合。深化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七)、落实整改,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将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创新机制贯穿于纠风工作全过程;要建立投诉举报、明察暗访、问题通报、责令整改、问责等制度;要创新思路和措施,扎实推进纠风工作建设,让广大干部教职员工真切感受到纠风工作的力度和效果;要建立起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学校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和新经验,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中共同心县教育局委员会
                                         同 心 县 教 育 局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编辑:李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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