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 心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2014年度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乡镇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园):
为切实规范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有效防御和减轻雷电造成的损害,维护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条例》、《宁夏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2014年度全县教育系统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雷防静电减灾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明显增多,雷电活动呈多发、早发趋势,造成多起人员伤亡事故,并带来严重经济损失,雷击灾害已成为主要气象灾害之一。防雷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大局,要充分认识雷电的巨大危害。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防雷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雷要求,采取科学防雷措施,杜绝雷击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避免因雷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执行防雷防静电减灾的各项工作制度
各学校(园)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把防雷安全纳入学校的安全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要明确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和岗位责任人;严格执行防雷装置的年度检测制度,确保在用防雷装置的持续完备性和安全性;建立防雷安全工作台账;建立防雷减灾应急预案;加大防雷减灾资金投入;建立具体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本学校气象信息员在雷电天气预警防范方面的作用,努力减少雷击灾害造成的损失,共同做好学校防雷减灾工作。
三、坚持做好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年度检测工作
防雷装置年度检测工作是及时发现防雷安全隐患,全面掌握在用防雷装置持续完备性和安全性的有效手段。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防雷防静电装置定期检测制度,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检测工作。
四、认真做好防雷防静电安全信息报告工作
各学校(园)应主动做好防雷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生雷击灾害应立即向气象主管部门报告,气象主管部门应迅速组织专家进行雷击灾害现场调查、鉴定,并给予防雷安全整改意见和技术指导。
同心县教育局
2014年3月17日